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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處理(案例分享)狀況是這樣的~雙方都是騎機車!但是對方(甲方)有西服載乘客,以下我稱乙方...那天我騎機車(我在幹道,那幹道是雙線道,所裝潢以東往西行就只有一條汽車車道跟一條機車道)由東往西直行,甲方由對建築設計面橫越幹道要進巷口時與我發生碰撞,當時因為是上班時間車很多,甲方關鍵字廣告突然從車縫鑽出,我根本來不及煞車就與甲發生碰撞,結果我的車頭是撞禮服到甲方右側,現場無煞車痕跡也無號誌,三人都有受傷,但是我跟甲方乘烤肉客傷的比較嚴重......事發30天後我有去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~襯衫結果研判...甲方駕駛"轉彎車不讓執行車先行"甲方乘客"尚未發現肇事網路行銷原因"乙方駕駛"未注意車前狀況"目前去過調解委員會2次了,雙方酒店經紀都不承認有過錯...在這虛心請教知道的大大~畢竟沒去過法院...難免票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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